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一、原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二、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现变更为:3.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最低要求: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新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2.原公告内容: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慧杰
更正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惠杰
三、发布媒体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雄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铃铛阁大街65号东楼201室
联系人:韩明
电话:19801736232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金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百楼镇深圳园创业广场1号楼A栋13层01-1305
联系人:刘惠杰
电话:0312-5937386
电子邮件:/
传真(如有):/
网址(如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