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文昌大街西连段道路绿化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澄清文件
(项目编号:DHHBGC2020104)
致各潜在投标人:
1、(P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2020.04-2020.06)内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修改为“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2020.04-2020.06)内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如因地方社保制度或疫情影响等非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确实无法提供其中某个月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P36)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每提供1个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加2分,最多加10分;每提供1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最多加5分。(同一个人的证书可以同时加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的证书及企业近3个月(2020.04-2020.06)内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一律不加分)修改为“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每提供1个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加2分,最多加10分;每提供1个中级及以上职称加1分,最多加5分。(同一个人的证书可以同时加分,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人员的证书及企业近3个月(2020.04-2020.06)内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的一律不加分)(如因地方社保制度或疫情影响等非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人确实无法提供其中某个月企业为以上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因该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具备约束力。
发布澄清文件的媒介
本澄清文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召 联 系 人: 李胜林
电 话:0312-5561313 电 话:1348328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