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284.28

雄安国贸中心项目(XACR-2022-002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雄安自告交〔2022〕0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北雄安新区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经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带概念性设计方案出让XACR-2022-00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供应方式

出让年限

综合容积率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XACR-2022-002

162196.95

541363<S≤810054

商业服务业用地

挂牌

40

4.06<R≤6.08

20175

20175

备注:本宗地面积包含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土地面积(具体面积以出让文件为准)

    (一)本次出让宗地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商务区,四至范围:东至城市绿道NG9,南至城市道路EA3,西至城市道路ND15,北至城市道路EB5、EC6、ED66。具体规划指标详见规划条件。

    (二)项目定位:通过地上地下及周边地块一体化开发,配套建设立体交通枢纽,实现TOD站城一体化发展,打造汇聚世界影响力的雄安中央活力区。

    (三)根据概念性设计方案,本项目地上建筑面积中,写字楼建筑面积不超过46.5万平方米,商务公寓及酒店建筑面积不超过8万平方米,其他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6万平方米,其余建筑面积可用于建设附设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地下空间为复合利用区域,地下配套经营性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6万平方米,配套非人防车位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1.8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结合启动区综合交通枢纽,混合布局地下停车、市政、商业等多种功能,地下各层业态功能需符合规划条件和概念性设计方案,其中:地下一层为城市公共活动层,布局航站楼、城市通廊、配套服务等业态功能;地下二层为交通枢纽层,布局停车场、R1线站厅、值机大厅、公共交通枢纽等业态功能,可在地下一二层夹层中建设停车场,满足停车需求;地下三层为轨道交通站台层,主要布局R1线站台和配建车库。

    (四)竞得人需按照概念性设计方案和规划条件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以下公服、基础配套设施,且建成后竞得人须无偿并无条件移交给新区管委会指定的部门和单位,同时移交报建和竣工资料,总建设成本不少于13.42亿元。

        1.城市公园绿地1012.5平方米、道路27946.71平方米(包含支路和管网)和市政配套设施(包含5座市政开关站,每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5座热力站,其中3座建筑面积300平方米,2座建筑面积300-500平方米;1座市政通信接入机房和2座一类公共厕所)等;

        2.航站楼、地下交通枢纽等建筑面积不少于9.8万平方米。其中航站楼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地上部分不少于6700平方米,地下部分不少于13300平方米),地下城市通廊建筑面积不少于3.6万平方米,交通枢纽及配套建筑面积不少于4.2万平方米。

    (五)本项目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建筑方案征集等前期工作,并形成了概念性设计方案。后续方案深化细化、建筑设计和相关实施建设,须受本次土地出让所带概念性设计方案中的城市形象、街道风貌、空间尺度、功能布局、空间利用等方面的约束和引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执行。地下空间具体设计方案必须与政府投资项目R1线工程和雄忻高铁工程设计方案相衔接,符合轨道交通对地上及周边环境施工要求,满足概念性设计方案中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交通运输设施以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需求,并取得新区管委会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六)原委托单位(或发包人)与相关单位签订建筑方案征集、方案设计、可研及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合同的,竞得人须签订补充协议整体承接合同项下原委托单位(或发包人)的全部权利义务,支付合同费用,并在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阶段性工作成果、工作量的验收及交接工作,签署交接确认书。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不同申请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27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16时30分(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27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让人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2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期间,出让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且未达到最高限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增价幅度为200万元或其整倍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应价或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转入竞自持物业面积,报出自持物业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以最高限价为成交价。自持物业面积增加幅度为300平方米或其整倍数。

    (四)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雄安国贸中心项目(XACR-2022-00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二)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三)本宗地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对此无异议。

    (四)疫情期间进入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必须携带健康码、行程码且未带星号、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方主体不得委托、指派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高、中风险、重点防疫地区的各类人员及其他不符合防疫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参加挂牌出让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领取文件、提交竞买申请、报价及参加挂牌现场活动等),严格执行国家  及雄安新区各项防疫规定。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 让 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奥威路100号

    挂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层第四开标室

    咨询电话:0312-5620124

    开户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银行账户:13050166850800001586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