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17.1


河北雄安新区G1-10-02宗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租赁公告

雄安自告交〔2021〕010号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河北雄安新区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管理暂行规定》,经批准,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决定以挂牌方式租赁G1-10-0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租赁方式

租赁期限(年)

容积率

保证金(万元)

G1-10-02

1984.17

商业服务业

挂牌

5年

<1.0

343

    上述宗地位于容东片区内,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挂牌租赁文件的获取

本次租赁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挂牌租赁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30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获取挂牌租赁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16时30分(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30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挂牌租赁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租人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承租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8月2日上午11时00分(挂牌期间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三)挂牌期间,出租人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确定其为承租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四)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承租人办法,以挂牌租赁文件中的《河北雄安新区G1-10-02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租赁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租赁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二)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租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租人: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奥威路100号

挂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层第四开标室

咨询电话:0312-5620124

开户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银行账户:13050166850800001586-3006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