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252.25

河北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4号地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出让公告

雄安自告交〔2021〕002号

根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河北雄安新区总体规划(2018-2035年)》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经批准,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带城市建筑风貌设计成果出让雄安站枢纽片区4号地块XAZG-0019、XAZG-0025、XAZG-0026、XAZG-0027、XAZG-0028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宗地面积

(平方米)

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

土地用途

供应

方式

供应期限

(年)

综合

容积率

保证金(万元)

XAZG-0019

26850.14

32220.00

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他商服用地

挂牌

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3.2

95080

XAZG-0025

105734.35

287941.00

XAZG-0026

178161.94

246899.00

XAZG-0027

289208.41

882266.00

XAZG-0028

197615.83

241888.00

备注:1.以上宗地面积包含其他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土地面积(具体面积以出让文件为准);

            2.以上宗地的地下空间建筑面积以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

上述宗地位于雄安站枢纽片区东部,具体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联合方数量不得超过三家)。

三、出让文件的获取

本次出让的具体要求和详细资料,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6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获取出让文件。领取文件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其他组织证明文件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材料应加盖公章。

四、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前,申请人应先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16时(银行账户见本公告第七条)。

(二)申请人可于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4月6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楼大厅一号窗口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申请人按规定已交纳竞买保证金,且满足资格条件的,经出让人审查后,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五、确定竞得人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4月9日上午9时30分(挂牌时间内节假日正常受理竞买申请和挂牌报价)。

(二)本次挂牌活动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挂牌期间,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符合资格条件的竞买人以报价单方式提交的报价。挂牌截止时,只有一个竞买人,其报价不低于底价、且不高于最高限价的,确定其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最高报价超过底价且未达到最高限价的,以现场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价的,则转为竞无偿移交的政府产权的物业面积,无偿移交的政府产权的物业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成交价为最高限价。

(四)本次挂牌活动的竞价规则和确定竞得人办法,以出让文件中的《河北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须知》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在公告和挂牌期间,本次出让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已报名的申请人,并在原公告渠道发布补充公告。

(二)公告、挂牌等环节中出现重大事项,出让人可随时终止挂牌活动。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出让人:雄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雄县温泉城1号路东湖湾小区对面

挂牌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白洋淀大道与容安路交叉口001号)一层第四开标室

咨询电话:0312-5620124

开户单位:河北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城支行

银行账户:13050166850800001586-3038

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