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雄安新区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水路运输企业日常监管,按照《雄安新区2026年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开展雄安新区2026年水路运输领域联合随机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6年9月14日-2026年9月30日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6年9月30日前,雄安新区内登记注册的水路运输企业。
(二)抽查比例
抽查对象范围的50%。
三、抽查实施主体
新区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牵头,联合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共服务局联合开展抽查工作。
四、抽查检查内容和事项
按照雄安新区“一业一查”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事项内容,各部门分别需要对以下事项开展抽查:
(一)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对水路运输经营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对水路运输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综合执法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价格行为检查。
(三)公共服务局: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企业名单,分别派发至新区各有关单位。
(二)检查方式和要求
1.采取实地检查方式,检查人员应当履行涉企行政检查要求的内部审批、通知被检查对象、记录结果等程序,检查时相关检查材料应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
2.新区各部门分别通过“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通过“冀上双随机”App,实施一次性全面现场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及后续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依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联系。新区各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有序组织实施,合理安排检查人员,确保按计划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二)依法合理抽查,全面细致检查。联合检查组人员要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熟悉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内容和方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好扫码入企,做到“进一次门,查多事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三)做好经验总结,突出联合亮点。联合抽查行动结束后,各部门要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认真分析研究,就本次检查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后续监管。
(四)注重监管服务,严格检查纪律。在检查过程中要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统一,为企业答疑解惑。要切实压实责任,强化指导监督,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5〕54号)中“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要求开展抽查,防止发生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事件。要切实增强责任心,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突击检查、走过场检查、发现问题隐情不报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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